為積極、及時應對臺風災害天氣,最大限度地降低、減少臺風災害天氣給我市城市管理工作造成的影響,切實保障市民群眾正常生活和市容環(huán)境,根據《張家港市防御臺風應急預案》(張政辦〔2022〕60號)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體系
成立市局防御臺風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監(jiān)督指揮中心。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黃晟
副總指揮:沈洪源、惠海寧、劉新德、袁英凱、高明
成員:沈珺、施強、陸浩、陸加歡、葛偉峰、車溢、趙明曉、徐綱、詹順、張磊、趙俊、郭磊磊
市局指揮部落實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決定和命令,組織本單位及時開展臺風應急處置工作。
二、工作職責
相關單位嚴格落實《張家港市防御臺風應急預案》明確的工作職責,并結合工作實際,全面落實城管領域的防臺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將臺風災害天氣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保障市民群眾正常生活和市容秩序。
1. 監(jiān)督指揮中心(局防辦):負責對接“市防辦”,響應市級啟動、變更和結束防御臺風相關指令;根據市級指令,下達市局防臺命令,指揮調度全局防臺工作,組織實施搶險救災等工作措施;按照上級要求,啟動24小時值班長帶班制度,做好相關協(xié)調安排工作。
2.市容管理處:負責加強填埋場監(jiān)管,提前疏通雨水溝,確保雨污分流體系正常運轉;做好填埋區(qū)域的膜覆蓋,減少滲瀝液產生量;檢修場區(qū)水泵、滲瀝液水泵及雨水收集點水泵,確保設施正常使用;督促各類終端企業(yè)強化安全檢查,儲備防汛應急物資,及時查改隱患;協(xié)調各板塊全面檢查主次干道的窨井蓋、下水道、易發(fā)生積水地段,及時疏通清理,確保排水暢通;臺風過后清掃清運垃圾,迅速恢復環(huán)境衛(wèi)生秩序。
3.執(zhí)法大隊:負責組建防臺應急隊伍,接受局防辦統(tǒng)一調度;督促板塊城管系統(tǒng)排查防汛設施設備,儲備防汛物資,暢通工作銜接;指導板塊在臺風期間加派人員開展清障、排澇、保暢工作,臺風過后迅速恢復市容秩序。
4.市政管理科:負責指導督促各板塊對戶外廣告(招牌)、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公共自行車(共享助力車)等設施的安全排查整改工作。
5.市政服務中心:負責加強城區(qū)照明設施巡修,提前檢修設施抽水系統(tǒng),測量高水位路段的路燈線路,重點整改外露電線、接線頭、燈門等易漏電部位;臺風期間,提前關閉沿岸景觀設施系統(tǒng),巡查低洼地段的路燈景觀設施,防止漏電事故。
6.農長辦:負責督促各板塊做好鎮(zhèn)村河道水面漂浮物的打撈工作。
7.局辦公室:負責收集發(fā)布防臺工作動態(tài),聯(lián)系各級媒體宣傳城管系統(tǒng)防臺工作成效;及時向蘇州報送防臺信息。
8.局后勤口:負責應急車輛調度及保養(yǎng),采購并分發(fā)手套、雨具、鐵鍬等防臺物資,強化全局房屋、附屬設施安全監(jiān)管。
9.局監(jiān)督考評科:負責考核防臺期間的紀律執(zhí)行情況,對不服從安排,行動遲緩的,一律從嚴考核并通報。
10.其他科室部門:按照局防辦安排,主動開展防臺應急處置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單位要提高防御臺風工作的思想認識,深刻認識臺風期間維護市容環(huán)境的必要性和嚴峻性,在關鍵時候充分彰顯城管隊伍善打硬仗的能力素養(yǎng)和優(yōu)良形象,全力保障好港城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各負其責,通力協(xié)作。各單位要按照市局防御臺風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主動靠前、搶抓時序,積極做好職責范圍內的防臺應對工作;同時要相互配合,主動協(xié)作,服從監(jiān)督指揮中心(局防辦)的工作安排。
(三)值班值守,嚴肅紀律。防臺期間,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確保及時響應蘇州、本市防臺防汛指令,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fā)情況;全局股職(級)以上干部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第一時間投入防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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