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非本市戶籍學齡前兒童可以在我市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嗎?
答:符合以下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齡前兒童可以在我市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具體條件如下:
未在本市入學、入托的非本市戶籍學齡前兒童(0-7周歲),其父母一方為蘇州戶籍的,可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未在本市入學、入托的非本市戶籍學齡前兒童(0-7周歲),其父母一方正常參加蘇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已按時足額繳納上月或當月的職工醫保費,可持本市兒童居住證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學齡前兒童(0-7周歲)無法提供居住證的,可憑其父母一方在本市的居住證和蓋章的本人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問:2025年11月1日(含當日)后完成生育醫療費用結算的參保職工,生育津貼都發到職工個人嗎?
答:不是。有兩種情況的生育津貼發放不在此次調整范圍,仍維持原途徑發放至用人單位:一是機關事業等單位的參保女職工生育津貼;二是所有參保男職工的護理假津貼。這兩類津貼均按原渠道,由醫保經辦機構撥付至對應用人單位。
三、問:符合生育津貼發放條件的女職工,可以通過哪些渠道將銀行卡號等信息提供給醫保經辦機構?
答:參保職工在門診就診或入院后即可以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將銀行卡號等信息提供給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
(1)線上渠道:
①“江蘇醫保云”APP:辦事大廳→我要辦→生育津貼發放個人;
②江蘇省醫療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個人網廳→我要辦→生育津貼發放個人。
(2)線下渠道:
攜帶本人身份證、常用銀行卡等相關材料,至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柜臺辦理。
以上渠道選擇一種辦理即可。為確保生育津貼能夠準確發放到職工指定的銀行賬戶,建議職工在生育醫療費用結算前,提前準確維護好個人賬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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