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人社部《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省人社廳《關于貫徹落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的通知》以及蘇州市《關于做好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和報送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現向社會公布我市2026年6月份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本次公布的1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由欠薪引發,因拖欠職工工資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移送公安處理。全市用人單位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等規定,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常州市明旭勞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481MA7F06NQ91;地址:溧陽市溧城街道永平大道200號6層S0046。法定代表人:鄭明明,公民身份號碼:3204811988****7631,住址:江蘇省溧陽市社渚鎮新塘村委橋上村5號。
2025年12月26日,張家港市人社局接到匿名舉報,反映該單位存在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問題。張家港市人社局于當日立案調查。
經查,常州市明旭勞務有限公司拖欠52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人民幣99.2912萬元。2026年4月4日,張家港市人社局向該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該單位逾期未履行。
該單位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2026年5月18日,張家港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受理立案。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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