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張家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張家港市統計局
(2022年4月28日)
按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和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統一部署,2018年9月張家港市開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為統一時點的第三次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張家港市“三調”工作歷時3年,按時形成了17萬多個圖斑的“三調”成果和匯總數據,全面查清了全市國土利用狀況和資源本底。
按照相關要求,現將經蘇州市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定后的全市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26194.42公頃(39.29萬畝)。其中,水田21205.49公頃(31.81萬畝),占80.95%;水澆地4525.24公頃(6.79萬畝),占17.28%;旱地463.69公頃(0.70萬畝),占1.77%。
(二)園地4064.44公頃(6.10萬畝)。其中,果園981.10公頃(1.47萬畝),占24.14%;茶園18.68公頃(280.20畝),占0.46%;其他園地3064.66公頃(4.60萬畝),占75.40%。
(三)林地2625.03公頃(3.94萬畝)。其中,喬木林地353.06公頃(0.53萬畝),占13.45%;竹林地17.11公頃(256.65畝),占0.65%;其他林地2254.86公頃(3.38萬畝),占85.90%。
(四)草地476.83公頃(0.72萬畝)。其中,其他草地476.83公頃(0.72萬畝),占100.00%。
(五)濕地2064.33公頃(3.10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地類。其中,內陸灘涂2064.33公頃(3.10萬畝),占100%。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5188.22公頃(52.78萬畝)。其中,城市8144.81公頃(12.22萬畝),占23.15%;建制鎮14627.51公頃(21.94萬畝),占41.57%;村莊12240.39公頃(18.36萬畝),占34.79%;采礦用地18.15公頃(272.25畝),占0.05%;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157.36公頃(0.24萬畝),占0.45%。
(七)交通運輸用地4200.14公頃(6.30萬畝)。其中,鐵路用地287.92公頃(0.43萬畝),占6.86%;公路用地2317.78公頃(3.48萬畝),占55.18%;農村道路1281.37公頃(1.92萬畝),占30.51%;港口碼頭用地310.91公頃(0.47萬畝),占7.40%;管道運輸用地2.16公頃(32.40畝),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3715.75公頃(35.57萬畝)。其中,河流水面19723.09公頃(29.58萬畝),占83.16%;坑塘水面2609.68公頃(3.91萬畝),占11.00%;溝渠853.13公頃(1.28萬畝),占3.60%;水工建筑用地529.85公頃(0.79萬畝),占2.23%。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一項重要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張家港市國土利用狀況,要以“三調”成果應用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自然資源管理工作。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規范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要因地制宜,加強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格局,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助推鄉村全面振興。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盤活城鄉存量建設用地,推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提升土地開發利用質量和效益,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切實發揮調查成果的重要支撐作用,持續提升全市高質量發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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