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辦公室
1.按照黨工委、管委會要求,抓好中央、省、市各級黨委、政府和黨工委、管委會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工作;
2.負責黨工委、管委會日常事務和文電處理工作;
3.負責重大會議、重大活動組織、安排和保障工作;
4.負責機要、保密、檔案、史志、印鑒管理、黨委信息、政務公開、深化改革和督查工作;
5.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6.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招商局
1.負責編制區鎮境外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招商引資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境外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信息收集、預測分析、可行性研究,擬定對外招商投資工作方案;
3.組織協調境外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招商投資項目的洽談、簽約和報批等工作;
4.負責入駐投資項目正常運營前的推進和服務工作;
5.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商貿局
1.負責編制區鎮國內央企、民企招商引資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2.側重負責國內招商投資信息收集、預測分析、可行性研究,擬定對外招商投資工作方案;
3.側重組織協調國內招商投資項目的洽談、簽約和報批等工作;
4.負責入駐投資項目正常運營前的推進和服務工作;
5.負責制定國內招商投資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6.負責做好國內駐外招商聯絡處的相關工作;
7.負責做好軟件動漫產業園的運營和項目管理工作;
8.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發展改革局
1.負責編制區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專項規劃;
2.對接各級產業發展政策,負責區鎮產業發展研究、產業園區規劃、特色園區創建、營商環境優化,制定和落實相關產業政策;
3.負責經濟運行情況的綜合分析,協調企業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服務現代服務業發展,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4.負責推進企業上市、協調企業資本運作工作;
5.負責區鎮重大事項、重點項目建設協調推進工作;
6.負責區鎮綜合統計、專項調查和指標分析,負責國家級開發區綜合評價、高質量發展考評工作,統籌市對區鎮績效考核工作;
7.負責區鎮對外協作、園區共建、結對幫扶等工作;
8.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科技人才局
1.負責區鎮科技創新管理服務工作,包括制定科技創新規劃、本級和上級科技項目申報及服務、知識產權申報運維、科技載體發展及平臺建設、區鎮科協等;
2.負責區鎮高層次人才引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包括招才引智、本級和上級人才項目的申報、日常服務等;
3.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的培育和服務工作;
4.負責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科技創業園)的管理工作;
5.科技人才黨建工作;
6.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環保局
1.負責區鎮范圍內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2.負責區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3.負責區鎮消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4.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建設局
1.負責編制區鎮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
2.負責區鎮規劃、建設、綠化、市政公用設施的實施和管理及預拆遷,配合做好防汛工作;
3.負責對區鎮各類建設項目的報建審查、方案審批、定位驗線、規劃核實,會同并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理征地、審批手續;
4.協助市建設主管部門對區內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施工進行監督、檢查以及竣工驗收;協助市建設主管部門做好區內建筑市場管理;協調市建設主管部門處理農民工欠薪等工作;
5.配合招商部門做好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資洽談及土地出讓談判,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意向書》;
6.負責區鎮土地收儲、開發和經營等工作,配合做好土地征用手續的辦理和土地出讓金收繳工作;
7.負責房屋征收安置相關工作;
8.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財政與資產管理局
1.負責編制區鎮年度財政預決算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區鎮政府債務管理;
3.負責區鎮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投資評審,負責區鎮基本建設工程項目預決算審計;
4.負責各預算單位和國有及集體企業的財務核算和資金監管;
5.負責區鎮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和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對區鎮集體實物資產的處置;
6.負責區鎮對外投資的管理和運作、基金管理、公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國有及集體企業管理考核;
7.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稅收征管工作,做好會計管理工作;
8.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黨群工作局(宣傳文明辦公室)
1.負責制定黨的建設、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區鎮管理干部的選配、考察、任免、政審和教育管理工作;
3.負責區鎮編制管理、技術等級考核、人員年度考核、慰問、出國境審查、老干部服務等工作;
4.負責區鎮黨的理論武裝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5.負責區鎮新聞報道和發布的組織實施,聯絡接待各級各類新聞媒體,監測跟蹤、協調組織全區重大輿情、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承擔自有媒體日常運營;
6.負責區鎮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協調、指導、督促,推動落實區鎮思想道德建設、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等各項任務;
7.負責區鎮文化、體育、旅游事業、產業發展工作;
8.負責區鎮民族宗教、統戰、黨校、總工會、團委、婦聯、關工、老干部服務等工作;
9.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社會事業局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教育、衛生健康、計劃生育、民政、人武、退役軍人、勞動社保、住房公積金、愛衛、老齡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擬定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
2.負責村(居)委會換屆、社區管理、社區物業管理的督促指導;
3.負責民政、殘聯、老齡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鎮老年服務中心業務指導工作;
4.負責鎮屬學校教育、培訓、招生計劃的審核上報、師資調配、設施設備配備等工作;
5.負責醫療衛生、計生、健康教育、無償獻血等方面的組織、管理和服務工作;
6.負責勞動社會保障、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7.負責做好人民武裝建設工作;
8.負責做好區鎮退役軍人事務的管理工作;
9.做好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農業農村局
1.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實施行政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具體政策措施;
2.加強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功能,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合作組織,改善農業發展環境,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協調抓好區鎮農貿市場管理工作;
3.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推進三大合作改革和農村承包土地管理;負責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
4.負責做好區鎮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
5.負責做好區鎮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水利防汛、動物防疫、供銷社、河長辦等工作;
6.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
1.負責組織、協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2.負責組織開展平安創建工作,加強防控體系建設,健全群防群治組織,推動落實平安創建各項措施;
3.負責組織、協調處置邪教問題,督促做好打擊、防范、管控和教育轉化工作;負責各類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4.負責部署開展法制工作,推動依法行政,負責區鎮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及備案等工作;
5.負責新市民登記、服務、管理工作;
6.負責運行維護網格化社會治理信息平臺。指導規范辦事處(街道)分中心、村(社區)工作站建設;
7.負責對各類聯動處置工作事項的受理派發、跟蹤督辦、考核評價等工作,負責12345等市級平臺下派任務處理。
8.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行政審批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1.負責行使劃轉單位和部門經濟事務、規劃建設、社會事
務等方面的行政審批職責;
2.負責創新行政審批工作機制和優化行政審批工作流程;
3.負責對政務服務大廳管理,對窗口人員的業務指導、業務培訓、日常管理和業務監督檢查考核工作;
4.負責對辦事處(街道)、村(社區)便民服務工作的規范、管理和監督工作;
5.負責行政審批、政務(便民)服務等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6.負責受理、承辦、督辦行政審批、政務(便民)服務投訴舉報工作;
7.負責區鎮公共資源和農村資源交易等相關工作;
8.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紀工委(監察工委)
1.協助黨工委、管委會抓好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好紀工委全面從嚴治黨的監督責任;
2.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做好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制定相關規定和制度;
3.受理個人或單位對黨組織、黨員、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并依據規定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上級紀委、監委、領導交辦的信(訪)件;
4.負責查處基層黨組織、黨員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規黨紀的案件;
5.根據市監委授權,按照管理權限,依法對管轄范圍內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
6.協助市監委開展調查工作;依法適用監察措施對職務違法進行調查;并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處置。
7.完成上級紀委、監委和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五、綜合行政執法局
1.宣傳和貫徹上級及黨工委、管委會關于經開區(楊舍鎮)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城市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編制經開區(楊舍鎮)城市管理的短、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2.負責經開區(楊舍鎮)辦事處、街道市容環境管理監督和考核,督促市容環境責任制度的落實;
3.負責主管鎮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執法工作,行使城管、資源規劃、住建、水務、衛健等11個職能部門集中賦權的444項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權;配合職能部門開展執法檢查;組織、參加各條線法制培訓;受理有關信訪和投訴;
4.負責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區鎮范圍環境衛生作業管理和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協調、監督、指導區鎮道路、公廁等清掃保潔和生活固體廢棄物的收運、處置、利用、消納工作;負責經開區(楊舍鎮)垃圾分類減量工作,推進區鎮全域垃圾分類,做好垃圾分類督查考評及其他工作;
5.負責經開區(楊舍鎮)國家衛生城市、省級衛生村、健康村(社區)等各項衛生創建工作,組織開展農村改廁,做好對各辦事處、街道愛國衛生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考核;
6.負責市城管局賦權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服務工作,實現行業指導、日常監管及行政處罰的全流程管理;
7. 負責建立本部門數字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派遣、處理各類平臺的工單案件 ;
8.負責開展楊舍鎮城管委條線城市管理工作,牽頭開展戶外廣告、停車秩序、占道經營等涉及市容環境秩序的各類整治;完成示范路(社區)、戶外廣告樣板街等迎檢、創建任務;通過楊舍地區城管委會議研究解決城管領域重大、疑難、突出問題;
9.承辦上級和區鎮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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