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法制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擬定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后勤保障等機關行政事務;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文化、體育、廣電、文物和旅游規范性文件;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組織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廣電、文物和旅游行業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各項重大文化、體育和旅游活動、重大工程項目的安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行業管理科。擬訂全市文化市場、體育市場、旅游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承擔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業標準化工作;監管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游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游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實施旅游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指導文化、體育和旅游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業培訓、職業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文化、文物、體育行政審批事項的規范化管理,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根據法律法規、國家、省和蘇州市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并限時辦結;承擔全市清理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文化遺產和藝術科。擬訂音樂、舞蹈、戲劇、曲藝、美術等全市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并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全市水準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傳播工作;擬訂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文物科研、培訓、交流合作和文物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級文物保護項目申報與審核;承擔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文物督察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處理;組織全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文物考古工作;承擔全市博物館及可移動文物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制度規范;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和征集工作。
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公共服務標準并監督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和旅游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工作和健身氣功管理工作;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運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群眾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承擔“長江文化藝術節”相關工作。
競技體育科。擬訂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和青少年業余訓練管理制度;編制體育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競技體育訓練和優秀運動隊、業余體校的業務管理、思想政治、文化教育以及訓練單位發展工作,指導、協調青少年業余訓練及后備人才培養;組織市級以上重大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負責反興奮劑管理工作;承擔三級及以上裁判員綜合管理、三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申報工作;擬訂體育竟賽管理制度,指導、組織全市競賽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
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體育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業信息化工作;指導、促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產業相關門類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項目、園區、基地建設;負責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產業統計分析;管理、監督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資源開發科。指導、推進全域旅游工作;制定和實施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基本建設規劃,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及體育、旅游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并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文化體育旅游大數據建設和智慧旅游發展;承擔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規劃和鄉村旅游、工業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生態旅游和紅色旅游發展;指導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旅游風情小鎮及各類旅游示范區建設;指導文化、體育和旅游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
財務審計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系統內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重點工程、基本建設;管理、監督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
組織人事科。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技術職稱、扶貧、離退休干部和教育培訓工作;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指導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游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檢查、指導所屬單位黨政領導干部政治理論學習;指導本系統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承辦因公出國(出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機關黨委(黨建科)。牽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