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稱“《條例》”)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鎮結合工作實際,切實貫徹落實工作要求,現主要圍繞2020年樂余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形成如下報告:
一、總體情況
一是組織領導“規范化”。成立由鎮分管領導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任組員的領導小組,并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具體負責全鎮政務公開工作。我鎮工作人員多次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脫產培訓,仔細聆聽專家學者、法院一線審判人員授課,及時了解政務公開最新趨勢,切實提升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及時通過下發學習資料、在宣傳欄張貼海報等方式,進一步營造信息公開的氛圍。
二是工作內容“重點化”。我鎮通過張家港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臨江福地、樂而有余”微信公眾號、鎮宣傳欄等多種渠道主動公開各類信息,其中以政府名義制發的主動公開的文件,實現線上、線下同步印發。依申請公開方面,去年我鎮共收到申請2件【今年尚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件】,我鎮均在法定期限內進行了答復。對于按照《條例》要求能夠公開的,全部通過申請人指定的方式進行了公開;對于不適宜公開、未查詢到或應由其他有權部門公開的,都按照要求及時進行了答復。
三是載體建設“常態化”。一方面進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保密審查流程等制度,使得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另一方面,加強“臨江福地、樂而有余”微信公眾號、智慧樂余平臺等新媒體建設,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和渠道。
二、存在的問題
1.工作缺少合力。一方面做好依申請公開是政務信息公開建設的重要一環,但目前我鎮一些部門尚未高度重視該項工作,造成信息傳達不對稱、信息溝通不順暢,很難統籌協調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另一方面,全鎮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均為兼職人員,工作力量尚顯不足。
2.便民性不強。我鎮主要通過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適合社區、農村等群眾查閱、申請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此外,聽取民眾意見、主動與民溝通的工作做得還不夠完善。
三、建議和做法
一是聚焦工作合力,健全保障措施。下階段我鎮將切實加強對有關政務信息公開建設的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研究,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加快法規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樂余特色的政務公開制度。同時,將政務公開工作引入政府各項事務,推動樂余各項工作“陽光化”運行。
二是強化依申請公開,堅持創新引領。在全市政務信息公開向依申請公開深入推進的背景下,通過不斷完善制度,提高對依申請公開信息的關注度,實現政府活動時刻接受監督,提升透明度。同時加強先進信息技術的應用,構建相關系統,完善申請人申請渠道,做到真正共建共治共享。
三是加強公開宣傳,提高群眾參與度。主動完善公開機制,健全公開制度,落實公開措施,做好公開保障,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落實。同時,充分發揮群眾輿論監督作用,暢通民意訴求渠道,引導群眾正確申請政務信息,構建廣泛有效的政務信息公開監督體系,發展政務信息公開建設新路徑、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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