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也是張家港市撤縣建市40周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重要論述和對江蘇、蘇州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蘇州市民政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力“128”年度目標任務,著力保基本、兜底線、暖民心、防風險、促發展,全面推進張家港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為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貢獻港城民政力量。
一、堅持黨對民政工作的全面領導
1.強化政治引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籌抓好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習近平關于民政工作論述摘編》等學習宣傳貫徹,認真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加強民政新聞宣傳、政策理論研究、文化建設和先進典型選樹宣傳等工作。
2.深化全面從嚴治黨。鞏固拓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以及民政領域各專項整治成果,按照上級部署嚴格做好新一年度的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深化風腐同查同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一體推進“三不腐”。抓好巡察、審計、督查、考核等反饋意見整改,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健全內控機制,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要求。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扎實做好干部“選育管用”工作。開展全市民政系統干部職工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舉辦首屆民政行業職業技能大賽,開展“民政看民政”沉浸式調研、“民政開放日”及政策體驗官等系列活動,著力鍛造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民政鐵軍。加強基層民政力量配備,持續提升民政隊伍整體素質。
二、推進老齡工作和養老服務改革發展
4.統籌加強老齡工作。召開2026年市老齡委全體會議。系統研究編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十五五”實施方案,促進涉老政策協同集成、協同高效。深化與中福協合作,完成《農村養老服務指南》團體標準編制。出臺《張家港市老年人助醫陪診服務試點方案》,探索開展市場化陪診服務,對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普惠型助醫支持。做優做強“銀齡行動”品牌,全面啟用“銀齡行動”信息平臺,年內組建志愿服務隊伍超50支,開展志愿服務活動不少于80場次,培育特色服務品牌10個以上。做好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驗收工作。
5.豐富養老服務內涵。完善市、鎮、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織密“15分鐘”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圈。健全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體系,全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超71%。完善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政策體系,全市普惠養老機構占比不少于12%。深化醫養結合,提升一批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服務專區。落實養老護理員“新八級工”制度,推動養老護理職稱體系改革,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規范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重點培育失能老年人照護、康復護理等市場化專業服務項目。縱深推進養老服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開展養老機構安全管理強基固本三年行動,落實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等強制性標準。
6.培育壯大銀發經濟。探索具有港城特色的“養老+金融”服務模式,與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深化合作,開發適老化金融產品,推進銀行網點適老化改造,建設養老綜合服務平臺。充分激發社區養老活力,支持社會餐飲企業參與老年助餐服務,延伸服務鏈條。支持連鎖化、品牌化養老企業參與運營,推動養老服務產業規模化、集群化發展。
三、完善精準高效的社會救助體系
7.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群眾綜合幫扶的若干措施》,加強排查巡訪和關愛幫扶。落實救助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6月底前完成標準調整。完善社會救助主動發現機制,將相對低收入人口、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常態化監測與幫扶體系。強化臨時救助“救急難”功能,發揮“一事一議”機制作用。全面推進高效辦成社會救助“一件事”落地見效。持續提升服務類社會救助效能,優化“港好助你”項目庫,深化“物質+服務+發展”綜合救助。
8.提升救助管理質效。針對流浪乞討等臨時遇困人員,健全部門聯動、街面巡查、分類處置、長效保障機制。充分發揮“慈善救助服務驛站”前沿陣地作用,為臨時遇困人員提供應急性、便利性、過渡性幫扶服務。深化“崗好有你”就業幫扶項目,推動構建“救助+”服務體系。開展救助管理機構“6·19”開放日活動和“夏季送清涼”“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
四、提升特殊困難群體福利水平
9.加強兒童福利保障。制定困境兒童基本生活精準保障政策,健全部門協同、主動發現、動態管理等長效機制。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提升基層兒童工作者心理問題識別能力。開展流動兒童、留守兒童等重點對象“精細排查、精確建檔、精準服務”。深化兒童福利機構“開門辦院”,實施“托苗計劃”,為困境孤獨癥等兒童提供托養照護服務。建強“1+1+11”兒童服務陣地矩陣,加強基層兒童工作者隊伍建設。實施“益童啟航”困境兒童興趣特長培養項目。配合推進民政部“護童成長”項目。規范收養登記工作。
10.完善殘疾人服務體系。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持續推進規范化管理、精準化發放。探索建立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制,全面開展底數排查,實施精準保障。深化“精康融合行動”,鞏固11個省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示范點建設成效,規范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補貼資金管理。加強困難殘疾人家庭關愛幫扶,常態化結對照料,定期走訪關愛。
五、優化專項社會服務
11.擦亮“愛載暨陽”婚姻服務品牌。推進特色登記頒證場所建設,精細化實施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推動婚姻登記機關向綜合性婚姻家庭服務指導中心轉型。提升婚姻家庭輔導服務水平,構建“專職+專家+志愿者”服務梯隊,持續推廣全周期公益課程包。推動婚戀產業融合發展,促進“婚戀+文化+旅游+消費”融合,推廣婚戀主題線路與特色文創產品,激發“甜蜜經濟”增長點。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助力構建婚育友好型社會。
12.健全殯葬服務體系。抓好新修訂《殯葬管理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開展殯葬領域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年行動,建立殯葬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穩妥實施遺體接運車輛管理改革。完成殯葬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編制,推動解決殯葬歷史遺留問題。鞏固“減項降費優服務”成果,規范殯葬服務收費。深化“身后一件事”改革,加強殯葬領域信息化應用。深化喪葬禮俗改革,推動集中文明辦喪和綠色生態安葬,倡導殯葬領域移風易俗。
13.創新地名管理服務。以入選省廳“鄉村著名行動”重點推進地區為契機,圍繞“起名”“揚名”“著名”關鍵環節,持續提升地名管理服務能力。開展第五批地名文化遺產評定,強化地名文化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開展地名標志設置專項治理,深入排查“有地無名”及標志設置不規范問題。加強區劃界線管理,完成蘇泰線聯檢任務,持續打造“平安邊界”。協同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有效履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有關法定職能和程序事項。
六、激發社會治理新動能
14.加強社會組織培育管理。健全“黨建+業務”雙融雙促機制,持續深化“兩個覆蓋”。實施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提升行動,協同做好行業協會商會換屆亂象和學會協會問題整治。規范社會組織開展論壇、節慶、展會等活動管理,持續清理“僵尸型”社會組織,常態化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提升數字化監管效能。開展“蓄能行動”系列培訓,引導社會組織開發兼具社會效益與市場競爭力的社創產品。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類社會組織成立,持續打造“張社有為”服務品牌。
15.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貫徹落實《蘇州市慈善促進條例》,健全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推動慈善資源公平、精準和高效分配。開展“愛滿港城”慈善募捐,創新拓展社區基金、場景化捐贈等多元渠道,提升社區慈善基金資金使用率。辦好2026年全市新年慈善晚會。深入開展慈善文化“六進”活動,精心組織“中華慈善日”“江蘇慈善周”及本地品牌活動。規范發展慈善信托,做好福利彩票銷售管理,籌集更多公益金支持民生事業。
16.夯實基層治理根基。加強民政服務站日常運行管理,推進“一站一品”與“四季驛站”建設,形成各具特色的基層民政服務站點網絡。優化民生微實事項目運行模式,撬動社會資源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引導社區社會組織精準承接公共服務,在需求排摸、項目設計、資源對接等方面深度嵌入基層治理,提升為民服務的專業化水平。
七、夯實民政事業發展基礎
17.提升民政法治水平。編制實施《張家港市“十五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和行政執法制度。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強化源頭化解和快速處置。深化民政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18.推進“數智民政”建設。推進民政領域數據資源整合和系統應用,提升民政工作數智化轉型水平。探索“人工智能+民政”應用場景,增強民政領域服務管理能力。深化民政服務機構內控制度建設,提升民政資金配置與使用效益。
19.筑牢安全發展底線。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六化”建設和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加強民政服務機構綜合檢查,持續抓好消防、燃氣、食品等安全管理。加強網絡輿情監測,強化網絡安全管理。加強極端天氣社會面特殊群體救助幫扶,確保民政領域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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