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部、省關于改革完善占補平衡管理的精神要求和我市《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家港國土空間管控實施意見的通知》(張政辦〔2024〕54號)、《關于印發<耕地‘大占補’實施意見>的通知》(張資規發〔2024〕82號)文件要求,做好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結合鳳凰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鳳凰鎮各類占用耕地情形(正常征供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臨時用地、設施農用地以及農用地內部調整等)統一納入耕地占補平衡管理,于當年度實行“以補定占”,補充與所占用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確保鎮上耕地面積年度凈增加,完成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
二、實施主體
鳳凰鎮人民政府為耕地“大占補”工作責任主體,統籌全鎮耕地平衡管理、落實資金保障等工作,各村為實施主體,落實新增耕地的復墾復耕、后期管護等工作,構建耕地保護共同責任體系。
三、實施程序
1.制定年度計劃:各村一季度前主動申報本年度“大占補”地塊數量,自然資源所會同農業、綠化、水利等部門進行審核,二季度形成“大占補”復墾方案報鎮人民政府。如各村申報的新增耕地不能滿足鎮當年的耕地占補平衡,視情分解下達各村新增耕地任務指標。
2.項目實施驗收:當年度“大占補”復墾方案經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各村按計劃組織實施,在三季度前完成復墾并種植,實施地塊主要種植糧、棉、油、糖、蔬菜等符合耕地要求的農作物,11月底前破土出苗。自然資源所會同農業部門對“大占補”地塊進行聯合驗收,確保在本年度國土變更調查中變更為耕地。
3.項目后期管護:各村是“大占補”地塊后期管護責任主體,加強對復墾地塊的后續監管,確保新增耕地不閑置、不拋荒、不撂荒,不得違規改變耕地具體地類屬性,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
四、部門職責
1.各村做好大占補”地塊的申報、實施、資料收集(實施前、中、后照片等)、后期管護等工作。
2.自然資源所做好年度“大占補”地塊的規模、審核、組織驗收、地類變更等工作。
3.農業、綠化、水利等部門配合自然資源所做好“大占補”復墾方案的審核、清表、驗收等工作。
4.財資部門做好“大占補”地塊獎勵資金的預算、籌措、發放等資金保障工作,并實施全方位的資金監管。
五、具體措施
1.資金安排。實施耕地“大占補”地塊項目的資金由各村自籌。
2.分類實施。實施項目化和非項目化補充耕地管理,鼓勵支持各村統籌安排,將符合項目化條件的地塊納入土地整治項目庫,非項目化補充耕地地塊列入“大占補”補充耕地來源,復墾種植工作由各村自主實施,項目化地塊與非項目化地塊不得重復申報。
3.政策支持。對各村納入“大占補”地塊并驗收通過變更成耕地的,鎮政府按5萬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助。耕地“大占補”地塊待變更調查地類變為耕地且新的年度變更數據啟用后,由實施村提出“大占補”補充耕地補助申請,經自然資源所確認后,由鎮財資部門支付。
各村自行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原則上在本村范圍內完成耕地占補平衡,鎮政府不予補助。若當年度因村自身原因導致耕地保護不力,造成耕地流出且無法整改的,則在該村新增耕地中予以扣除,新增耕地不足耕地流出的,耕地凈流出部分由鎮村協商解決。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用期1年。如遇上級部門政策調整,按上級部門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張家港市鳳凰鎮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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