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辦)、各局(中心)、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提高決策的質量和效率,根據《張家港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有關要求,經專題論證,確定了《2024年塘橋鎮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承辦部門認真組織實施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根據《張家港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和本目錄安排,嚴格實施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等法定程序;綜治、紀委、司法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風險評估、廉潔性評估、合法性審查等工作。
二、本目錄印發后,各決策承辦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的決策計劃,明確負責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等決策法定程序的具體人員和進度安排。
三、根據《張家港市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決策事項承辦部門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對決策過程中涉及的文件資料等及時整理歸檔,實施決策程序全過程檔案管理,并及時將相關材料報送司法所備案。
四、提交政府討論決定的決策草案,承辦部門應同時報送起草說明,起草說明包括決策的必要性、起草依據、起草過程、主要內容等(擬解決的問題、解決問題的主要措施),并附公眾、專家意見及其采納情況、風險評估報告、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等材料。材料不齊全的,承辦部門應當及時補充完善材料,決策起草過程不符合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的,退回承辦部門完善相關程序。
五、根據本鎮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確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本目錄將及時予以調整增補。
附件:2024年塘橋鎮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張家港市塘橋鎮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3年塘橋鎮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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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承辦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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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韓山幼兒園服務區劃分 |
教育管理條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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