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各口子、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
現將《高新區(塘橋鎮)關于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張家港市塘橋鎮人民政府
2023年4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高新區(塘橋鎮)關于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切實加強和改進區鎮社區治理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中發〔2017〕13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5〕30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社區治理與服務的意見》(蘇發〔2017〕24號)、中共張家港市委、張家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城鄉社區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張委發〔2019〕47號),結合區鎮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蘇州、張家港市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政府治理為主導、人民群眾為主體、居民需求為導向,著力加大投入、補齊短板、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全面提升區鎮社區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夯實執政根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城鄉社區治理與服務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不斷鞏固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城鄉居民。認真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服務居民、造福居民作為加強社區治理與服務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維護保障居民群眾的民主政治權利、合法經濟權益和社會生活權益,充分調動居民群眾參與社區治理的積極性,實現社區建設人人參與、建設成果人人共享。
——堅持民主協商,推進依法治理。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有效促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社區治理,依法開展協商,保證協商活動有序進行,協商結果合法有效。
——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改革創新。緊扣區鎮社區治理與服務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不斷探索城鄉社區治理的有效方式,推動社區治理服務的理念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積極穩妥推進區鎮社區治理現代化。
三、總體目標
通過加強和改進區鎮社區治理工作,實現區鎮基層黨組織領導更加有力,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顯著提升,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進一步提升。
四、主要任務
1.理順動遷安置社區組織架構。按照“居住集中、規模成熟、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動遷安置社區黨支部,成立動遷安置社區居民委員會,將新社區劃歸區鎮統一管理,遴選優秀黨員擔任新社區黨支部書記,配強工作隊伍,明確職責分工,履行社區管理和服務職能。通過工作力量的重組整合,治理方式的調整優化,引領并帶動動遷安置社區治理工作從粗放到精細的提升。在動遷安置小區尚未完全建成的過渡期內,新成立社區采取屬地村黨委代管和獨立社區運行兩種模式。對村黨委代管的新社區,其黨支部書記兼任屬地村黨委副書記,實行村和社區統一考核。(牽頭單位:社會事業口,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財資部)
2.推動涉農社區工作重心轉移。加強涉農社區運行資金保障。根據城市化運行的特點,科學界定涉農社區化治理范圍及職責,日常運轉經費由區鎮落實保障。適度發展集體經濟,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明確集體資金的分配體系,切實保障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益。轉變涉農社區治理模式,不斷提升社區治理水平。開展形式多樣的社區活動,吸引居民參與社區建設,增強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鼓勵社區民間組織、社會組織、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等單位主動參與社區服務,形成多方合力,逐步建立參與主體多元化的社區服務模式。(牽頭單位:農水口,責任單位:財資部、社會事業口)
3.完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體系。推動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發展。發揮自治基礎作用,加強和規范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推動群眾參與民主決策,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覆蓋城鄉的法治宣傳教育服務體系,培育群眾法治習慣;發揮德治引領作用,增強基層社會治理的道德底蘊,讓全社會正氣充盈;運用智治的方式,優化治理模式、提升治理能力,讓基層社會治理系統高效、有序運轉。堅持目標導向,秉承“群眾需要什么,我們就提供什么”理念,深入挖掘“鄰里港灣”內涵外延,探索打造具備區鎮特色的“鄰里(微)港灣”陣地,通過各有側重的服務導向,滿足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不同時期、不斷更新的需求。理清社區管理職責,優化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社區志愿者為輔助、社區公益慈善資源為補充的“五社聯動”社區治理體系,全面提升社區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人文化水平,切實增強社區居民歸屬感、幸福感、獲得感,真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牽頭單位:社會事業口,責任單位:黨政辦、政法口、各社區)
五、保障措施
1.完善體制機制。把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納入區鎮重要議事日程,完善“黨(工)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健全“政社互動”和城鄉社區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建立以社區居民滿意度為主要衡量標準的社區治理評價體系和評價結果公開機制,促進城鄉社區治理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推進到位、檢查督導到位。
2.加大資金支持。進一步提高對社區治理和服務的經費保障水平,完善政府、社會多元化投入的社區治理服務經費籌措和保障機制,支持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推進“全科社工”、“五社聯動”、“社區服務社會化”和城鄉社區“鄰里(微)港灣”建設等,落實新社區開辦經費、基本運轉、以獎代補等經費。統籌各部室、各口子、各單位下沉到社區的資源、資金、項目,促進使用效率最大化。
3.加強隊伍建設。將社區工作隊伍建設納入區鎮人才發展規劃,選優配強社區“兩委”班子,積極開展專業化、實戰化教育培訓,提升社區工作者履職能力;加大激勵保障力度,分類分級落實薪資待遇,建立健全晉升發展渠道,提高崗位吸引力,激發社區工作者干事創業熱情。
4.擴大輿論宣傳。綜合運用各類宣傳載體和文化陣地,加強對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深入挖掘和廣泛宣傳先進經驗和創新舉措。綜合運用環境宣傳、社會宣傳、活動宣傳、入戶宣傳等多種方式,匯聚區鎮力量和智慧,形成人人關心、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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