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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經開區(楊舍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已經2023年度第23次黨工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張家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
2023年11月2日
2023年經開區(楊舍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起步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經開區(楊舍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穩中求進、以進固穩,堅持守正創新、奮發進取,按照省委、省政府、蘇州市委市政府和張家港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為區鎮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
(一)全面學習把握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推動區鎮各部門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密結合起來,做到一體學習領會、一體指導實踐、一體推動落實。健全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常態化機制,圍繞“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組織專題學習。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各類主體班次入職培訓必修課,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培訓班,發揮領導干部先學一步、深學一層的示范引領作用。(牽頭單位:黨政辦、黨群工作局、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二)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蘇州和張家港法治建設決策部署。以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為路線圖和施工圖,落實好區鎮法治建設各項重點任務。扎實推進《張家港市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縣法治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各項任務,推動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縣法治建設的意見》落地見效。認真抓好中央依法治國辦市縣法治建設工作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根據市委依法治市辦相關要求,全面落實各項整改任務。(牽頭單位: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三)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謀劃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充分發揮法治政府建設的先導、示范、支撐和帶動作用。圍繞上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相關要求,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研究解決影響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問題,強化司法所法治建設職責,落實司法所所長列席區鎮黨政辦公會議制度,及時消除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牽頭單位:黨政辦、黨群工作局、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二、不斷增強政府依法履職效能
(四)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跨區域通辦”,落實《全國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新增任務清單》,實施《江蘇省政務服務“省內通辦”事項清單(第二批)》。優化線上服務專區,實現更多高頻事項全程網辦。完善線下服務專窗,提供辦事咨詢、網辦引導、材料代收、證照代發等服務。加強日常監測管理。推進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通過“蘇服辦”、“12345”熱線等收集企業群眾意見建議,及時解決難點堵點問題。(牽頭單位: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五)打造政務服務樣本。根據上級部署,全力做好“作風效能提升年”相關工作。持續規范“一門”辦理,優化綜窗服務,完善進駐部門“首席代表”制度,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服務,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當場辦理、即時辦結。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政務服務智能化水平,深化“一網通辦”改革,強化公共能力支撐,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好辦易辦轉變。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積極推動企業、個人全生命周期政務服務和“審管執信”閉環管理,持續完善“辦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政務服務“好差評”運行機制。(牽頭單位: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三、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六)依法依規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嚴格落實《張家港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實施辦法》相關要求,規范履行調研起草、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公開發布等程序。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制規理念,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積極引導社會公眾有序參與行政決策,廣泛吸納民意、匯聚民智,把全過程人民民主真正體現到制規的全過程各環節。(牽頭單位:相關制定單位、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七)全面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質效。做好《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規范》宣傳解讀和貫徹落實,強化備案審核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水平。充分發揮公職律師作用,擴大專家協審覆蓋面,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第三方審查機制。(牽頭單位: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四、以高質量決策保障高質量發展
(八)健全依法決策機制。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完善決策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切實強化依法決策意識,遵循依法決策程序,確保決策不越權、程序不缺失、內容不違法,堅決杜絕隨意決策、盲目決策、經驗決策。(牽頭單位:黨政辦、政法辦、紀工委,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九)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決策目錄,推動目錄有序擴展,實現民生事項“應納盡納”“應納優納”。充分運用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網上運行平臺,推動決策項目全流程網上流轉。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推行城鄉建設、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牽頭單位:黨政辦、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十)發揮公職律師、法律顧問作用。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決策前,在聽取合法性審查機構意見的同時,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或者有關專家的意見,杜絕法律顧問“聘而不用”的情形。(牽頭單位:黨政辦、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五、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十一)深化基層綜合執法監督。認真抓好《關于加強全省基層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意見》的貫徹執行,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扎實開展行政執法隊伍素質專項提升活動,全面提升基層執法規范化水平。(牽頭單位:政法辦、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十二)加強對重難點領域執法監督檢查。開展重點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逐利執法”、不規范執法、執法方式簡單僵化、執法粗暴、執法“尋租”等突出問題,深入查糾整改,實現常治長效。組織開展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專項行動,抽取城市管理、生態環境、城鄉規劃等重點領域進行評查,促進提升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牽頭單位:政法辦、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十三)持續提升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扎實開展行政執法隊伍素質專項提升活動,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牢固樹立堅持人民至上的執法理念,強化執法人員的思想、作風和業務建設,抓好執法隊伍系統培訓、實戰練兵。規范執法輔助和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嚴禁執法輔助人員從事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執法工作。充分運用考核手段,將考核結果作為執法人員職務職級調整、交流輪崗、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舉辦行政執法人員技能競賽活動,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素養和專業能力水平。(牽頭單位:綜合行政執法局、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六、依法有效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十四)推動事前預防轉型治理。嚴把準入關口,加強危化品建設項目全過程安全風險管控,推廣應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從根本上控制增量風險。加快淘汰落后,加快關停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企業,推進老舊房屋、老舊管線、老舊裝置設施更新改造。推動危化品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加快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加強物防技防。開展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年行動,結合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緊盯12個重點行業領域、17項重點整治項目,全面推動整治再深化、再聚焦。(牽頭單位:安環局、建設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十五)全面提升安全意識。強化安全宣傳,開展監管人員專業培訓,深化“333”企業全員安全培訓,持續開展“百團進百萬企業千萬員工”安全宣講。推動安全教育進課堂,用好中小學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教材。強化宣傳陣地建設,推進基層安全學校線上線下和安全教育體驗館建設。推動各行業領域安全宣傳培訓,推動全社會提升安全意識。(牽頭單位:安環局、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七、堅持依法化解矛盾糾紛
(十六)健全完善非訴工作體系。深化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調聯動”,強化公調、檢調、訴調、訪調等工作銜接,積極引導民事案件以非訴方式分流化解,協調推進訴源治理。積極推進江蘇省行政調解辦法等規章制度落地實施,拓展行政調解組織覆蓋,壓實行政調解責任。(牽頭單位: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十七)加強調解能力建設。深化三級人民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加強行業性、專業性特別是新業態新領域調解組織建設,推廣“融媒體+調解”,深化特色調解工作室建設,推行非訴服務“網上辦”“一次辦”。建好用好人民調解員培訓基地,開展典型案例、優秀卷宗評選,組織等級評定,舉辦菜單式培訓、編寫人民調解指導手冊,提升實戰能力。(牽頭單位: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十八)堅持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圍繞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部署開展“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專項行動”,切實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組織“調解員進網格、進萬家”。圍繞重要時段、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常態化開展“拉網式”“滾動式”排查,及時化解各種存量風險、有效防范增量風險。(牽頭單位: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十九)提升行政應訴工作質效。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對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等,確保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達100%。加大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力度,推動訴源治理,實現行政訴訟案件量、敗訴率不斷下降。(牽頭單位:政法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八、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二十)健全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機制。進一步完善針對行政執法不規范、不文明、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的投訴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投訴舉報問題的辦理程序和督辦機制,充分發揮群眾“裁判員”作用。建立行政執法問題投訴舉報通報制度,定期通報行政執法問題投訴舉報案件辦理情況。(牽頭單位:綜合行政執法局、紀工委,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二十一)完善執法問責機制。全面實行行政執法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程序,實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牽頭單位:綜合行政執法局、紀工委,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二十二)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做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進一步加強完善基層政府政務公開工作,實現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基本覆蓋基層政府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二十三)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加強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誠信履約,增強投資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賬款等行為長效機制。推廣涉企審批告知承諾制。(牽頭單位:發改局、政法辦、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區鎮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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