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冶金工業園、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陰沙現代農業示范園區、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積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重大決策部署,鞏固深化“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管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成效,加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突出問題整治,進一步規范全市高標準農田項目建管水平,現結合我市當前工作實際制定《張家港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四方驗收指導手冊(試行)》,請參照執行。
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張家港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四方驗收指導手冊(試行)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央資金支持以及市、鎮兩級自籌自建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驗收工作,建立完善全市相對統一的高標準農田建管機制,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質量關口向前端扎緊,根據上級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相關行業標準、竣工驗收相關規定,現編制四方驗收指導手冊(試行)如下:
一、驗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四方驗收是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驗收工作的基礎,是縣級初步驗收或縣級復驗工作的重要依據,主要包括單項工程四方驗收和合同工程驗收兩個部分。驗收工作應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嚴格標準、程序規范,紀律嚴明、獎優罰劣”的基本原則。
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是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履行項目建設主體責任,負責組織項目單項工程四方驗收、合同工程驗收,對高標準農田項目負管理責任。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落實項目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對高標準農田項目負技術責任。張家港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督促指導建設單位開展四方驗收工作,并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類別組織開展項目縣級初步驗收或縣級復驗,組織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初步評價,明確項目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等級。
市農業發展集團所屬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參照執行。
二、術語釋義
結合我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實際,相關術語釋義如下:
1.建設單位。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的法人或組織機構,履行項目法人責任制,負責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對項目建設過程負總責,對項目的初步設計、招標采購、施工建設、項目管理、舉牌驗收等承擔組織和監督職責。
2.單項工程。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的組成部分,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建成后可以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通常由單個或多個單位工程組成,是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主要包括田塊整治、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農田輸配電工程等。
3.單項工程四方驗收。單項工程完工后,項目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單項工程建設內容進行整體檢驗、功能認定評價等的活動。突出對建設過程中關鍵工序、關鍵部位、隱蔽工程等舉牌驗收落實情況的檢查。
4.合同(標段/單位)工程。根據工程的施工需要,將工程量較大的工程按地域、施工內容等分成若干部分,每部分稱為一個標段。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中,通常一個標段就是一個合同工程,常指與承包方簽訂的具體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工程范圍。
5.建設單位合同工程驗收。單項工程四方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對整個合同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設計要求、施工質量、工程量、工程功能、試運行狀況等進行綜合評定和確認的活動。
三、重點環節程序及內容
(一)單項工程四方驗收
1.驗收條件
(1)單項工程已完成,施工單位工程質量自評、監理單位工程質量復評合格;
(2)項目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設施設備和肥料等出廠合格證明或技術標準規定的進場試驗報告等資料齊全;
(3)設計、施工、監理資料齊全,質量合格文件已簽署;
(4)各方合同約定的條件已滿足。
2.驗收程序
單項工程四方驗收工作應以確保工程質量為主要考量,根據具體工程特點和施工管理的需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開展,可在各標段的單項工程完工后逐一組織驗收,也可根據項目工程進展、對各標段同一時期完成的同類單項工程同步驗收。有關程序如下:
(1)準備資料
項目在勘察設計、申報與審批、組織實施等過程中形成的文字、圖表、影像、實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文件應為原件,因故確需用復印件的,應加蓋原件提供單位的公章或檔案證明章,注明原件缺失原因。
(2)提出申請
由施工單位通過監理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單項工程四方驗收申請,申請應包括驗收范圍、工程完成情況、質量評定情況、建議驗收時間等。
(3)組織實施
項目建設單位應成立由轄區相關職能部門、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管護主體、受益主體代表等參加的單項工程四方驗收組,細化驗收方法步驟,明確紀律要求。驗收主要以現場檢查、查閱資料、聽取匯報等方式開展。
查閱工程資料、聽取施工和監理單位匯報時,要重點核查工程質量評定的齊全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充分征求項目區管護主體、受益主體代表意見。
現地檢查時,要實地對照施工合同、設計文件、技術標準、施工(變更)圖紙、產品質量等資料,采用量、測等方法,逐項檢查各項工程完成情況、建設標準、建設質量等。
驗收組質詢、討論充分后要形成驗收結論。
(4)整改閉環
單項工程四方驗收中指出的問題,應限期組織整改閉環,并經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復查通過。
3.后續工作
(1)驗收表制定
單項工程四方驗收表(見附件1)由建設單位負責制定。驗收表應按單項工程進行分類,歷次單項工程四方驗收的有關材料(含影像資料)均應保存,按照驗收檔案規范管理。
(2)項目試運行
各單項工程四方驗收全部通過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主要工程與設施使用說明書。建設單位應綜合考慮氣候、種植制度、作物生長周期等因素,組織管護主體、受益群體等對項目建設的各類工程設施開展為期3—6個月的試用,并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報備試用情況。試用中發現的問題,建設單位要及時組織相關參建單位修復或重建。項目試運行須經管護主體簽字確認后方可通過,并由建設單位出具項目試運行工作報告。
(3)竣工圖制作
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據實繪制竣工圖(含竣工總平面圖、各單體工程竣工圖)應一并納入進行聯合審查,如涉及耕地進出平衡、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補劃的,可由負責進出平衡、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補劃的相關單位進行繪制。項目區建設前后地塊空間位置信息應與耕地進出平衡方案保持一致,由項目區外轉進的地塊,應同步納入高標準農田項目管理;如涉及實際建設情況與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補劃方案不一致的,應根據實際建設情況及時調整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
(4)工程結算
依據合同約定編制項目工程結算書。
(二)建設單位合同工程驗收
1.驗收條件
(1)項目建設內容已按批復的初步設計文件、合同約定完成,符合質量要求;有設計、合同調整的,已按項目批復變更文件、補充合同約定完成建設,符合質量要求;
(2)各單項工程已通過項目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四方驗收并合格;
(3)建設單位已組織管護主體、受益群體等完成項目試運行工作;
(4)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文件資料已規整,已完成相關工作報告,竣工圖諸要素已齊全。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合同工程驗收原則上按項目集中組織,必要時可按項目標段劃分組織驗收,有關程序如下:
(1)準備資料
組織參建單位進一步歸檔項目文件,按照分類科學、組卷合理、便于保管和利用等原則,對項目文件開展審查、分類、組卷、排列、編目、裝訂等整理工作。
(2)提出申請
由施工單位通過監理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工程驗收申請,申請應包括驗收范圍、工程完成情況、質量評定情況、建議驗收時間、驗收時序和方法步驟等。
(3)組織實施
項目建設單位應成立由轄區相關職能部門、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管護主體、受益主體代表等參加的驗收組,細化驗收方法步驟,明確紀律要求。驗收主要以核查資料、現地檢查、討論報告等方式開展。
核查資料時,重點突出對項目文件資料真實性、邏輯性、可靠性等方面的核查。完工項目質量評定資料不全的,項目建設單位有權在現地檢查時要求對工程設施進行破壞性檢查,質量不達標的由施工單位負責拆除重建。
現地檢查時,應調查問卷農田建設管理人員、種田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從事種植企業、社會化服務機構等群體的滿意度情況(見附件2),全面檢查工程建設任務完成情況、農機作業通行條件等,重點突出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質量檢測、單項工程四方驗收、高標準農田試運行等環節中整改閉環的隱患問題進行“回頭看”。
討論報告時,重點突出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作報告的討論,并提出修改意見。
驗收組質詢、討論充分后要形成四方驗收意見書(見附件3)。
(4)整改閉環
合同工程驗收中指出的問題,應限期組織整改閉環,并經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復查通過。
3.后續工作
(1)出具驗收報告
合同工程驗收通過后,建設單位應進一步編制完善建設管理工作報告,并附四方驗收意見書。驗收相關材料(含影像資料)應保存,作為驗收的檔案材料。
(2)審核竣工圖件
建設單位審核確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字蓋章的竣工圖件與電子制圖數據信息無誤后,提交市農業農村局用于全國農田建設綜合檢測監管平臺上圖入庫。
(3)送審竣工決算
及時組織完成項目竣工決算,經有相關資質的中介機構或審計機關審計,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
(4)設立公示標牌
在集中連片區域的醒目位置,按規范設立公示標牌,公開項目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年度、建設區域、管護主體、監督服務電話等信息。
(5)準備縣級初步驗收或復驗
建設單位進一步落實項目工程設施管護責任主體并簽訂管護協議,測評項目區群眾對項目建設的滿意度;完成建設管理工作報告、施工管理工作報告、監理工作報告、設計工作報告、試運行工作報告等材料編制(各類工作報告格式參考附件4);完成前期工作、招標投標、監理、施工管理及相應竣工圖和地力提升措施實施報告等技術資料的分類立卷工作(見附件5)。
四、監督管理
(一)廉潔自律。各驗收環節中,驗收組成員應當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履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與被驗收單位或驗收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鼓勵和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民群眾等管護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各環節監督和驗收。
(二)務實作風。各驗收環節中,嚴禁不到現場核實、照圖驗收、按資料驗收、按比例驗收等不規范驗收行為;嚴禁簽字代簽、捏造數據、偽造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嚴禁不合格項目違規通過驗收。驗收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的,按有關規定進行約談通報。
(三)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質量終身責任制。對參與驗收的第三方機構加強監督管理,對項目驗收后發現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依法聯合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倒查有關單位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指導手冊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上級有新規時,從其規定。試行之日前已開展合同工程驗收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按原規定執行。
附件:1.單項工程驗收表參考格式
2.高標準農田滿意度調查問卷
3.四方驗收意見書參考格式
4.工作報告參考格式
5.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