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下屬各事業單位:
現將《張家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工作。
張家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張家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6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根據《蘇州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2026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蘇州住建執法〔2026〕4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家港市2026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張政辦〔2026〕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主要監督內容
(一)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
1.住建領域權責清單責任制落實及有效運行情況;
2.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與能力建設相關責任落實情況,包括資格管理、證件規范使用、持證上崗制度執行情況,以及政治理論和業務技能培訓開展情況;
3.“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是普法陣地建設、執法與普法融合、典型案例宣傳教育等工作推進情況;
4.落實涉企行政執法長效機制情況,住建領域“非現場”監管規范化推進情況;
5.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及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6.常態化糾治“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以及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等執法突出問題情況。
(二)行政權力事項清單運行情況
1.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細化分解及“權責清單總冊+專業領域分冊”建立和執行情況,是否做到“一事一清單、一崗一權責”;
2.行政權力事項行使的完整性和規范性,重點監督是否存在“應立未立”“已立未查”“以行政措施代替行政處罰”等情形;
3.部分權力事項賦權或下放到鄉鎮(街道)后的執行情況,重點監督業務部門開展指導和監督情況。
(三)重要行政執法案件辦理情況
1.已辦結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案件的合法性、程序性與文書規范性,重點是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三項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調查取證、裁量基準適用、案卷管理規范化等情況;
2.包容審慎監管工作推進情況,深化涉企“免罰輕罰”清單應用,清單適用準確性、企業權益保障成效及相關案例歸檔情況;
3.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落實情況,重點是違法行為線索移送規范性、移交案件辦理、協作配合成效及相關臺賬記錄完整性等情況;
4.行政復議糾錯、行政訴訟敗訴、引發重大輿情或群體性事件案件的整改情況;
5.信訪、大數據篩查、行政檢查等渠道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處置、轉辦、督辦及閉環整改情況。
(四)行政檢查開展情況
1.《蘇州市行政檢查辦法》落實情況,重點是行政檢查年度計劃制定、備案,以及合并檢查、聯合檢查推進情況;
2.貫徹“三服務”要求情況,“綜合查一次”改革深入推進情況,重點是跨層級、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協同情況;
3.行政檢查方式規范化情況,以及第三方機構輔助執法情況;
4.“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落實情況,重點是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動態調整、抽查比例與頻次合理確定、結果公開等情況;
5.市委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專項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市委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問題整改情況專項督查工作推進落實情況;
6.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以及推廣使用蘇州市行政執法檢查監管系統、張家港市行政檢查系統情況。
二、監督方式
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由局政策法規科組織實施,采取“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個案監督+年度監督”相結合的方式推進,綜合采用案卷評查、實地查看、數據核查、工作報告審核等形式開展監督,具體督查時間和方式由局政策法規科結合上級部門的執法監督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關要求
各執法部門要高度重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深化執法聯動機制,明確執法牽頭部門與業務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推動行業監管與行政執法高效協同。要始終堅持“執法+服務”理念,探索建立“行政處罰+行政指導+信用修復”模式,引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支撐。
各執法部門應科學制定年度執法計劃,深入開展內部自查自糾,系統梳理問題清單并制定針對性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執法工作長效機制。要明確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及聯絡員,積極配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局政策法規科將建立健全執法效能評估機制,定期形成執法分析報告,年度監督結果將納入年度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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