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醫診所基本標準》,我委依法受理了張家港樂和堂中醫診所有限公司開設醫療機構的申請。經初審,符合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擬同意備案。現將該醫療機構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1.名稱:張家港樂和堂中醫診所
2.類別:中醫診所
3.法人代表:王業偉
4.主要負責人:常磊
5.所有制形式:私有
6.機構性質:營利性醫療機構
7.執業地點: 張家港市金港街道長江中路100號
8.診療科目:中醫科
該醫療機構備案信息向社會公開,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受理部門:張家港市市民服務中心二樓衛健委窗口,電話:58693073。
張家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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